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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日期:2017-02-20 14:35:22 人气:2608

教育科学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

根据上饶师范学院党委组织部《关于上饶师范学院二级学院党政领导班子工作条例的通知》(院党字(20093号)精神,就进一步健全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有关问题提出的意见,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实行党政分工合作、共同负责的管理体制。学院党总支和行政之间既要明确职责,又要协同合作;既要合理分工,又要形成合力。学院党总支要充分发挥政治核心和保证监督作用,支持学院行政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有效形成学院党政相互配合、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

二、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是学院决策的主要形式,学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要经过党政联席会议,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研究决定。

三、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一般由党总支书记、院长、副书记、副院长等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组成。会议决定重要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并经应到会半数以上成员通过。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也可吸收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学院党政联席会议,主要研究本单位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学校各项决议、决定的主要措施,及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本单位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教学科研方面的重要问题;研究本单位职权范围内的岗位设置、人事调配、晋职晋级、奖励惩处、人员引进、国内进修、选派出国等重要工作;研究本单位的年度经费预决算、大宗资金使用、酬金分配等重要事项;研究本单位的人才培养、学生教育管理、精神文明建设、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研究处理本单位重大突发事件和群体事件等。

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外,党总支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党务工作;院务委员会会议主要研究日常教学、科研及行政工作。

五、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根据议题内容分别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主持。根据工作需要,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需要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研究的议题,并且会前要充分沟通酝酿,交换意见,一般应协商形成初步意见或意向。党政联席会议的其他成员如有需研究决定的议题应事先向党、政主要负责人提出,经党、政主要负责人协商后确定。

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按照一事一议的原则,在与会人员进行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形成会议决定或决议。对重大问题有较大分歧的,应暂缓决定,待以后再议或请示学校后再定。

六、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做出的决定、决议,党总支、行政要根据工作内容明确责任,抓好贯彻落实;领导班子成员要按照各自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党、政主要负责人要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七、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制度执行情况,纳入中层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的考核内容。各学院应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具体实际,研究制定本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制度的具体意见并认真抓好落实。

                                    

                     

                       二○一0年四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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