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党总支工作职责日期:2017-02-20 14:36:35 人气:2726
院党总支工作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院(系)党总支在学校党委的领导,与院行政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 认真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学校党委的各项决定,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学校的各项决定在本单位的贯彻执行,保证院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二) 党总支书记、 副书记为院领导班子成员,参加院党政联席会议,与院行政领导一起研究、讨论、决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支持本单位行政领导在其职责范围内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三) 加强党的思想建设、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组织安排好组织生活和政治学习,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的教育,不断提高政治与业务素质。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制度,党员培训等党内生活制度。大力表彰先进,妥善处置不合格党员,严格执行党的纪律。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计划、有重点地做好教工和学生党员的发展工作。
(四) 领导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教学、科研、行政管理等工作,分别不同层次,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思想教育工作。深入实际, 了解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及时反映师生员工的意见和要求,与行政领导一起尽力解决师生员工的实际困难。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工作中的聪明才智,调动他们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积极性,推动学院的改革与发展。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不断提高师生员工的思想道德水平和业务素质。
(五) 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选好党支部书记,按照上级规定做好党支部的换届改选,落实党支部书记及委员的工作量补贴。积极实行党总支、党支部工作目标管理。具体指导党支部积极主动地开展各项工作,检查并督促党支部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定,发现问题及时研究解决。
(六) 做好本单位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工作。同院行政领导一起,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做好本单位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和监督工作,做好学生政治辅导员、班主任的配备、管理工作。与行政共同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出国、晋升、毕业等工作,并负责政治审查。就本单位行政领导班子的配备和领导干部的选拔向学校党委提出意见和建议, 并协助党委组织部门进行考察。
(七) 领导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国家法律和各自的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认真执行统战政策,积极做好统战工作,搞好同民主党派成员及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
(八) 同院行政领导一起,共同做好招生、分配、学生管理等方面的工作。
(九) 加强党总支的自身建设,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以身作则,团结协作,联系群众,廉洁勤政,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保证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十) 完成学校党委布置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2011年3月20日